非國有博物館發展正當其時
2021-08-19
日前,國家文物局等九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推進博物館改革發展的指導意見》,對非國有博物館的發展,提出了“規范和扶持并舉,加強對非國有博物館業務幫扶,推動落實土地、稅收等優惠政策,指導非國有博物館健全藏品賬目及檔案,依法依規推進博物館法人財產權確權。”
截至2020年底,全國已經備案登記的博物館共5788家,其中非國有博物館1860家,占總數比例的32%,非國有博物館業已成為國家博物館體系中一支重要力量。
2010年1月,國家文物局等多部委聯合印發《關于促進民辦博物館發展的意見》,非國有博物館備案登記迎來了一輪高潮。非國有博物館事業這幾年在數量上雖然發展迅速,但總體上尚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存在著亟需解決的一些普遍性問題。主要表現在內部管理不規范,對外服務效能不佳以及可持續運營和發展的困難。要在發展中解決存在的問題,首先要正確認識非國有博物館事業的性質。
非國有博物館是由社會力量利用或者主要利用非國有文物、標本、資料等依法設立的非營利法人。從博物館的成立、運營、終止清算來與國有博物館比較,兩者有著極大的區別。從成立來看,國有博物館藏品是國家調撥,場館由財政投資;非國有博物館是依賴舉辦人捐贈藏品、舉辦人出資租賃或自籌建館。從成立后的運營經費保障來看,國有博物館基本是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運營經費由財政或上級撥款;非國有博物館基本依靠舉辦者自身保障。最后,國有博物館基本上不存在終止的問題,非國有博物館如果由于運營不善導致資不抵債等原因無法繼續辦館時,會面臨清算的風險,并且清算時是不得向舉辦人分配任何的剩余財產。
正因為非國有博物館與國有博物館在上述多方面都有本質的不同,因此,僅僅把非國有博物館看成是博物館體系的一部分,還是遠遠不夠的。大力扶持非國有博物館的發展,不是因為其可以補充博物館的數量,而是因為有代表性的非國有博物館是全社會“私器公用”的典型。不論是早期的“私人博物館”,還是后來的“民辦博物館”,一直到現在統稱為“非國有博物館”,本質上都是人民群眾自發舉辦的博物館。一大批有文化情懷的普通人,默默無聞地從對文物等藏品的自發收藏和保護,逐步走上治學辦館的自覺之路。當舉辦人把自己經年收藏的凝聚著無數心血的藏品,不通過買賣獲利、不期望家藏傳世,而是拿出來無私與公眾分享,并使之成為社會的“公器”;通過持續投入資金以努力維持博物館的日常運行,自覺承擔起公眾文化、歷史、美學教育的社會責任,這種無私的社會擔當和濃厚的人文情懷,理應得到全社會的尊重。
2021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正式實施后,非國有博物館明確歸入非營利法人中的捐贈法人類別。捐贈法人是以包括藏品和資金在內的捐助財產為其成立基礎,以服務于不特定公眾的文化公益為其運營目的。舉辦人捐出去的藏品和投入的開辦資金,自舉辦之日起,意味著不再從屬于舉辦者,而是從屬于一個永久的公益目的,并以此來保障博物館的持久性,使舉辦人的初心和博物館事業得以長久地經營下去。因此,非國有博物館不僅是國家公共文化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國家慈善公益事業的重要一環。近幾年非國有博物館事業的蓬勃發展,并非是一個偶然的和個別的文化現象,是經濟發展后人的全面發展的自然產物,是文化事業從自發走向自覺,進入社會的全面進步的標志和信號。
正因為這樣,對非國有博物館的發展,如果簡單套用國有博物館的管理辦法進行規范管理,往往事倍功半,應該通過系統梳理非國有博物館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和經驗,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有針對性出臺《非國有博物館管理辦法》,通過立法手段對非國有博物館的發展進行系統引導、規范和扶持,非國有博物館事業才能真正得到長治久安的發展。
非國有博物館事業的發展正當其時。提高內部管理的規范和提升社會服務的效能,是今后相當長時期的必修課。非國有博物館應當堅持“社會組織社會辦”的原則,從陳列展覽、公眾教育、對外文化交流等多方面提升自身的文化服務效能,逐步讓自己成為國家現代公共文化事業的有機組成部分。所謂辦館的起點來自人民,其終極歸宿也應該是人民,才是非國有博物館發展的必由之路。